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師瀟雅)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 2020 年第十二批 10 起典型違法案件,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效維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市場秩序。截至目前,已分 21 批曝光典型違法案件 236 起。
此次通報的 10 起典型違法案件分別是:
一、承德碧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發包案
該企業在寬城滿族自治縣建設的碧桂園觀瀾 35#、36# 樓項目中存在違法發包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 24 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7 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法》第 65 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55 條、第 73 條的規定,寬城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 240313.89 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趙江作出罰款 12015.69 元的行政處罰。
二、唐山筑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該企業在唐山市建設的恒泰 · 悅季工程 1#、3#、6#、7#、9#、10#、11#、12# 樓、熱交換站、人防樓梯及地下部分項目,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16 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58 條、第 73 條的規定,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 3085000 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關學明和直接責任人員王越分別作出罰款 185100 元的行政處罰。
三、遠洋國際建設有限公司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案
該企業在張家口市 " 東山天地小區二期項目 " 中,未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其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16 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34 條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 30000 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何畏和直接責任人員孫號峰分別作出罰款 5000 元的行政處罰。
四、唐山筑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消防驗收、未按規定進行消防備案擅自投入使用案
該企業在唐山市建設的恒泰 · 悅季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未按要求進行消防備案,擅自投入使用,其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第 13 條的規定。依據《消防法》第 58 條的規定,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 83000 元的行政處罰。
五、承德興華恒通實業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止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承德市建設的女企業家創業活動中心項目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69 條的規定。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115 條的規定,承德市雙灤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 20000 元的行政處罰。
六、河北諾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邢臺市建設的永康瑞府南區項目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69 條的規定。依據《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 40 條的規定,邢臺市信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 30000 元的行政處罰。
七、泛遠集團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內丘縣建設的未來御府一期二標段項目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69 條的規定。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 115 條的規定,內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 100000 元的行政處罰。
八、盧龍縣龍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案
2020 年 6 月 11 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承建的唐山市遷安北辰學校項目存在落地式卸料平臺危大工程施工前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問題,其行為已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10 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32 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30 日的行政處罰。
九、河北龍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案
2020 年 8 月 8 日,全省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行政檢查發現,該企業承建的邯鄲市雅居花園 1#、3# 樓工程未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施工現場存在基坑邊坡局部坍塌、邊坡支護坡腳雨水沖刷支護面層懸空的問題。其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16 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34 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30 日的行政處罰。
十、唐山冀東發展燕東建設有限公司未組織專家論證擅自施工案
2020 年 6 月 12 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承建唐山市啟新項目(C-01 地塊)二標段項目過程中存在對模板支撐體系采用輪扣架體的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未進行專家論證的問題。其行為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12 條的規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 34 條的規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30 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