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其中包括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行為。該規定對高層建筑物內特別是高層住宅內的電動車充電及停放作了禁止性規定,在法律責任方面也提出警告、罰款的具體標準。規定的施行,將為電動車的消防安全執法提供有力支持。
據介紹,近年來,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的火災時有發生,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電動車是易燃火源、燃燒物,也是毒氣彈。停放在建筑物內的電動車一旦起火,燃燒迅速并產生大量煙氣,同時火勢會形成煙囪效應縱向蔓延,壓縮逃生時間和空間。電動車起火后,因防火門未及時關閉造成煙氣進入樓梯間內,平均溫度可達370℃,最高溫度超過1000℃。電動車停放、充電不當,造成的危害難以預估。
7月18日,浙江杭州西湖景區一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發爆炸燃燒,造成4人受傷;7月18日,湖南長沙雨花區一自建房一層樓梯間存放的電動車發生火災,造成1人死亡12人受傷。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統計,今年以來,全國發生電動車火災事故6462起。從火災場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門店是電動車火災高發場所。從起火原因看,電氣故障和自燃是造成電動車火災的主要原因,分別占電動車火災總數的62.1%和23.5%;而過充電、電池單體故障、電氣線路短路是導致電動車電氣火災的根本原因。從發生月份看,電動車火災隨氣溫升高呈逐月上升的趨勢明顯,6月份1215起,比1月份增幅高達56%。
那么,居民電動自行車該如何停放和充電呢?《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2款規定: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室外區域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第三十七條第3款規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為避免電動車進入高層樓房,物業公司可以通過業主微信群、管家朋友圈、公眾號、社區公告欄、開展線下講座等形式,讓業主了解電動車自燃的危害,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引導業主自覺遵守、維護園區的環境。
在小區設立統一電動車停放點位,保持停放間距,并在電動車統一存放點配置相應規格的滅火裝置,加裝監控探頭、煙感報警等裝置。在巡查時,將電動車停放區域納入日常安防巡邏動線中,加強巡查,保護業主的財產。
公共區域除設置統一的電動車停放區域外,逐步引入具備緊急斷電功能的電動車充電裝置,方便業主在戶外指定安全區域為電動車充電。
消防救援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消防安全無小事,不要對生活中潛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抱有僥幸心理,如發現身邊的消防安全隱患,可以與所在建筑管理單位、所在小區物業反映問題,也可以撥打“96119”對火災隱患進行舉報。(記者 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