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階段性擴大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范圍。各市在認真執行《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基礎上,將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和低保邊緣人口等兩類群體,階段性新增納入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范圍。執行期限為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3 月(對應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2 月物價指數)。
除擴大保障范圍,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聯動機制還將現行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中的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由 3.5% 階段性降低為 3.0%,同時保持 CPI 中食品價格同比漲幅達到 6% 的啟動條件不變,滿足任一條件即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
《通知》還明確了增支資金保障渠道。將低保邊緣人口納入保障范圍的增支資金,以及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毒感染兒童降低啟動條件的增支資金,由中央財政通過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給予補助 60%。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的增支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各項工作,堅決兜住民生底線。嚴格對照有關規定要求,全面梳理價格臨時補貼保障范圍和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做好 " 應保盡保、應補盡補 "。認真落實啟動條件要求,及時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嚴格對照有關規定要求,準確測算補貼標準。健全工作機制,優化程序,提高效率,務必做到在物價指數公布當月將價格補貼足額發放到位。
首席記者:吳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