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企業駐村安全員基本職責:掌握轄區內架空、地埋燃氣管線走向及主要閥門位置,負責轄區燃氣管線的巡檢、巡護和燃氣設備、設施的日常管護工作;負責燃氣管線附近的動火、取(破)土、斷路、吊裝等危險作業的安全告知和監護;負責轄區內的燃氣搶險、搶修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村民反映的安全隱患及時到點位檢查并妥善處置,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及時上報,盯辦到底;負責轄區新、翻建房天然氣置換通氣及恢復供氣工作,負責轄區燃氣設備、設施安檢及用氣核查登記工作;采暖季幫助村民按需繳費購氣等工作。
《辦法》指出,燃氣企業負責選派和管理駐村安全員,原則上每1000-1500戶氣代煤用戶配備1名安全員,村(社區)內氣代煤用戶超過1500戶的,每增加800戶增加1名安全員,不到800戶的按800戶計算,村(社區)內氣代煤用戶不足300戶的,配備標準可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