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平安高考”
致涉考類校外培訓機構的
告知書
全國統一高考臨近,今年高考是黨的二十大后舉辦的首次高考,也是實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乙類乙管”新形勢下的首次高考,保障高考安全是維護安全穩定的重要政治任務。為實現“平安高考”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涉考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確保我省2023年高考工作安全順利、平穩有序進行,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不得對涉及學生考試的相關培訓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
2.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
3.不得以任何形式協助、參與、組織考試舞弊。
4.不得有編造、傳播虛假涉考信息等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的行為。
5.不得超經營范圍或違反規范要求,違規開展高考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
6. 不得在考點、學校等周邊組織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
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北省“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