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往往因為
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有些人一沖動:能動手,決不吵吵
不給對方一點教訓怎顯我“英雄本色”
結果卻讓自己“損失慘重”
近日,磁縣公安局磁州鎮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至現場,經了解,轄區居民申某在小區打牌消遣,期間旁邊觀看的時某多次責怪申某出牌不對,隨即二人發生爭執,爭執中二人相互拉扯,時某隨手拿起身邊物品砸向申某,造成申某腹部受傷。經鑒定,申某傷情為輕傷一級。
犯罪嫌疑人時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也對自己因一時沖動而傷害別人的愚蠢行為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時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警方提醒您
打架有風險,動手需三思!
請那些容易被情緒左右
的小伙伴們理性待事
遠離打架!
打架成本有多高?
你知道嗎?
讓蜀黍幫你計算一下
“打架”成本
打架不劃算,出手請三思!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聚眾斗毆的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首要分子(或積極參加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5. 尋釁滋事的成本=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情節嚴重者=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6.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心情沮喪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最后警察蜀黍想強調一句
不要打架,打輸住院,打贏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