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裴先生介紹,今年4月25日,他在大名縣天雄路東段鳳凰城東門“家家樂”便民市場購買“魚豆腐”小食品,食用其中一袋竟然出現腹瀉癥狀,剛開始以為天氣的原因。
5月8日,他再次來到“家家樂”便民市場,看到“魚豆腐”依然擺放于貨架上,包裝袋清晰標明產地重慶,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4日,保質期9個月。也就是說,截至5月8日,食品保質期已經過期。
當前正值防疫關鍵時期,食品安全決不能疏忽大意!據大名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他們接到裴先生投訴后,隨即進行調查取證,確認裴先生從“家家樂”購買過小食品,但商家不承認存在過期現象。由于超市已經找不到問題食品,只能查閱以往“進貨記錄”才能最終定性。
目前,執法人員仍在調查取證中。
來源: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