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12月23日電 (胡健)就在記者刊發《山西一醫院治骨折致老人失生殖器14個月仍未解決》的新聞8小時后,忻州市人民醫院于23日晚發布回應聲明稱,對于此次醫療事件給患者造成的痛苦深表同情和歉意,該院表示將主動申請法律部門介入,盡快解決此事。
院方在這份回應聲明中對事情經過如是表述:患者申某某,男,60歲,2014年10月8日,因陳舊性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在外院術后未愈入住該院骨科。入院診斷為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不愈合、先心病房間隔缺損、前列腺增生。2014年10月11日,行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不愈合切開復位內固定植骨術前,留置尿管失敗,請泌尿科會診,經擴張尿道仍不能置入尿管遂改行膀胱造瘺術,骨科手術順利,術后恢復良好。10月29日,患者因陰莖龜頭腫脹破潰,轉泌尿科治療。經對泌尿系統進一步檢查,診斷為前列腺增生、尿道狹窄(后尿道)、陰莖感染。給予抗感染、換藥治療。
聲明稱,2014年12月8日,患者家屬對患者在醫院發生的陰莖感染提出投訴,該院醫務科、醫患協調辦、院領導對此十分重視,多次與經治科室、專業醫生研究制定治療方案,并針對患者家屬提出的異議進行解釋。該院根據山西省衛生計生委要求,參加了山西省醫療調解委員會第三方醫療責任保險,發生醫患糾紛后,在醫方解釋無果的情況下,可申請醫調委調解,由省醫調委在患者出院后組織第三方鑒定、調解和理賠(患者在住院及治療期間醫調委不作醫療事故鑒定及調解)。如患者不滿意醫調委調解意見,還可通過法院進行民事調解或判決解決。
2015年3月9日,經醫患雙方委托,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該糾紛事件進行調解。2015年5月29日,山西省醫療調解委員會組織醫療責任保險事故專家對此糾紛進行鑒定,晉醫調評【2015】0178號專家評估意見為:醫方在患者申某某的診療行為中存在醫療缺陷,應承擔醫療侵權責任。據此意見,山西省醫調委組織醫患雙方進行了多次調解,因對醫療責任保險理賠費用存在分歧,調解未果。
為盡快處理此糾紛,忻州市人民醫院于2015年12月15日再次請山西省醫調委派專人對此事進行調解,醫調委負責人認為,因患者方票據不足,無法準確估計票據金額,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糾紛。
此事發生后,院方對患者在該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事件和給患者造成的痛苦,深表同情和歉意。并加強了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力求提升專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技術水平。為盡快處理此事件,該院將再次申請山西省醫調委在最短時間內組織院方和患者進行溝通和調解,并將同時主動申請當地法律部門盡早介入,力爭使問題早日得到解決,承擔該承擔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