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一起特大跨省傳銷案,涉案金額達2億余元。28日,該法院法官稱,警惕“暴利誘惑”,謹防落入傳銷陷阱。
據衡水市桃城區法院介紹,該院公開開庭審理的吳某某等14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為該院近年來涉案數額最高、被告人數量最多、影響范圍最廣的一起跨省傳銷案件。
據介紹,公訴機關指控自2012年始,被告人吳某某創辦“中國為民教育網”,以提供教育資源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購買該網站的教育視頻服務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銀卡”、“金卡”、“白金”、“鉆石”的順序組成層級,通過發展下線以及下線人員再次發展下線而獲得利潤和獎勵。為提高會員積極性,該組織設置多種“獎勵”模式,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虛構盈利前景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截至案發,已發展會員18萬余人,涉案金額2億余元。出庭的14名被告人分別來自河南、湖北、廣西、北京、山西、陜西等地,年齡多在40歲左右,所涉層級遠超三級以上。
桃城區法院收案后非常重視。主審法官在仔細閱讀、研究案卷材料的基礎上,制定了詳細的審理計劃。整個庭審歷時20小時。為保障庭審安全,法警隊周密部署執庭方案,并在全市范圍內調警30余人,共同參與了押解、執庭、安保等工作,充分保證了庭審的順利進行。
根據我國《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屬于傳銷行為。
衡水市桃城區法官提醒廣大群眾,警惕“暴利誘惑”,牢記傳銷發展人員、組成網絡、復式計酬三大基本特征,謹防落入傳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