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3月6日,路南區發生一起盜竊案。接警后,路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展開工作。經查,3月5日,被害人王某(女)與一男網友見面。其間,王某進入浴室洗澡,出來后發男網友不知所蹤,其放在床頭柜上的手機、金項鏈等財物不翼而飛。
辦案民警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錄像,進行大量排查走訪發現,嫌疑人案發后乘坐出租車到火車站購買車票,因此確定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0日,辦案民警經大量工作,確定嫌疑人在秦皇島昌黎縣一帶出現,遂立即趕往昌黎,在當地警方大力配合下,將王某某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半個月前,其通過“陌陌”將受害人王某加為好友。經過一段時間的網上聊天,拉近彼此間的距離后,二人交換了電話號碼。3月5日,王某某將王某約到其租住的日租房見面,后趁王某去浴室洗澡之機,將其手機及金項鏈偷走。王某某將金項鏈變賣。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路南警方提醒,近來利用微信、“陌陌”等手機軟件交友,后實施偷盜、搶劫、詐騙或敲詐勒索的案件并不鮮見,手機用戶要提高警惕,交友要謹慎,以免被不法分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