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主要聚焦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社會反映強烈關注度高、多發頻發的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其中:
房地產開發方面(開發商)
1.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
2.已取得用地和規劃許可未按期開工建設;
3.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
4.因開發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未按合同約定如期交房;
5.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
6.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
房屋買賣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
1.重點整治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
2.未取得預售許可違規預售商品房;
3.不落實交易資金監管制度,挪用交易監管資金;
4.不按規定及時辦理合同網簽備案;
5.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
6.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7.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制度,在標價之外另外收取或者通過第三方收取“電商費”“茶水費”“服務費”等未予標明的費用;
8.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9.捆綁車位、儲藏室;
10.捂盤惜售,囤積房源;
11.隱瞞房屋真實信息,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經紀服務;
12.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住房租賃方面
1.重點整治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
2.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
3.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
4.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
5.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
6.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
物業服務方面
1.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服務;
2.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
3.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
4.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
5.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6.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未按規定存入專戶,騙取、侵占、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方案》指出,此次整治規范工作自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結束。計劃通過3年時間的持續整治,推動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明顯好轉,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實,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新增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房地產開發項目清理規范工作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
附: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市級各部門投訴舉報或督導電話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督導電話:3270198(商品房違規)、3271283(房地產中介機構、住房租賃)、3271288(物業管理)
市建設局投訴電話:3125651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投訴督導電話:3125569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督導電話:3122833
市公安局投訴電話:2075072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電話:12315
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投訴電話:3115532
國家稅務總局邯鄲市稅務局投訴電話:6263844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邯鄲監管分局信訪投訴電話:2063267
來源:邯鄲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